李寧或被撤院士稱號,工程院史無前例
  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被依法批捕的消息在中紀委網站獲得證實後,其中國工程院院士稱號是否會被撤銷引人關註。
  中國工程院新聞發言人董慶九11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已註意到李寧被捕的相關報道,中國工程院將視司法機關認定的事實、性質和生效的判決,依據前不久院士大會修訂的 《中國工程院章程》 和有關規定,按照程序對其作出嚴肅處理。
  《中國工程院章程》第11條規定,當院士的個人行為違反科學道德或品行不端,嚴重影響院士群體和工程院聲譽時,應勸其放棄院士稱號。當院士的個人行為涉及觸犯國家法律,危害國家利益時,或涉及喪失科學道德,背離了院士標準時,應撤銷其院士稱號。
  中國工程院是中國工程科學技術界的最高榮譽性、咨詢性學術機構。建院20年以來,中國工程院尚沒有撤銷院士稱號的先例。(據新華社電)
  綜合新華社北京10月11日電 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涉嫌將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經費轉至其名下公司被批捕; 浙江大學水環境學院院長陳英旭,因將巨額科研經費轉到自己所開的兩家皮包公司獲刑10年……中紀委網站日前披露8名科研人員因弄虛作假套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資金被依法依紀查處。
  科研領域的諸多不端、違法行為如何禁止?如何讓科研經費不再成為唐僧肉?再次引發科技界和全社會的思考。
  ■現象
  “吃喝拉撒睡,都能靠經費”
  曾幾何時,科研資金“誰跑誰得”成了學術界的潛規則。一些“謀人不謀事”的科研人員把主要精力放在項目“公關”上,取得大筆科研經費,成了科技“老闆”。一些科研人員為了爭取經費“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其中一些行為超越了法律底線。
  一位科研人員告訴記者,只要“跑”得勤,一個項目可以在科技部拿到一筆錢,在自然科學基金委又拿到一筆錢,到農業部再拿一筆錢。這些“重覆申報、多頭套取”來的經費,成了一些人眼中的肥肉。
  科技部發展戰略研究院院長王元表示,學者為“要經費”爭搶課題,項目組為“花經費”巧立名目,管理者則靠“批經費”以權謀私……以課題組為中心的科研立項模式弊端明顯。
  科技界有句流行語。“吃喝拉撒睡,都能靠經費”。當前我國科研經費管理仍存在不少制度漏洞,科研經費“擴大用途”“擠占挪用”“弄虛作假”等現象在一些高校和科研單位司空見慣,套取科研經費的手段“五花八門”。
  今年初,環境領域專家、浙江大學教授陳英旭案宣判,其採用編製虛假預算、虛假髮票沖賬,編製虛假賬目等手段,沖賬套取國撥科研經費900餘萬元。
  宋茂強是“核高基專項”的專家組成員之一。2012年初,審計署發現,宋茂強同其妻借用親戚、老鄉身份證以“校外勞務人員”的身份冒領68萬元科研經費,並簽訂虛假勞務合同應對財務審計。
  ■原因
  管理粗放、追責機制不健全
  經費管理粗放、責任追究機制不健全,是科研經費申請環節“潛規則”盛行,使用環節貪腐案件頻發的一個重要因素。
  日前,國務院出台了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意見,對加強科研項目和資金監管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建立完善覆蓋項目決策、管理、實施主體的逐級考核問責機制,實行全過程的科研信用記錄製度和責任倒查制度,對違規行為加大處罰力度。
  科技部近期研究制定了“一案雙查”,對科研經費和項目出現重大問題的,倒查科技部存在漏洞的相關單位及人員的管理責任,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權錢交易、失職瀆職的行為。
  科技部黨組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稱,今後國家將進一步加強對驗收項目的抽查,並建立“黑名單”制度,對逾期未進行結題驗收的項目要建立清單。
  ■建議
  財權審批權分離,引專家評審
  “懲處力度不足、彈性空間大使得違法成本低,是問題科研經費屢有發生的原因之一。”山東舜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潘昌新說,要遏制“只管撥錢,而對效果不聞不問”的做法,對課題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應建立全程監管機制。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日前,科技部在官網上通報了近期發現的北京惠眾實科技有限公司等4起違反科研經費管理規定的典型問題。科技部上網點名通報科研經費的問題,近年來尚屬首次。這些單位目前均已被查處。
  不光要公佈查處通報。廣州市科信局局長馬正勇表示,科技項目從指南發佈到申報、專家評審、確定項目、項目中期檢查、項目驗收全流程公開,都要把工作拿出來曬曬太陽。
  專家認為,在科研領域里,中國目前還沒有一部關於科研項目立項、審批、經費使用、監管責任的系統法律。立法的缺失,直接導致科研項目管理的混亂。只有科研經費財權和審批權分離,建立科研投入基金制度,引入公正、公平、公開的專家評審制度,才能有效遏止這些亂象。
  (原標題:科研經費如何不再成為“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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