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胡新橋劉志月
  1月3日,鄂州經濟開發區綜合執法局組織100多人強制拆除轄區周屴村村民閔勛行、閔火員兄弟的違建屋基。100多人中包括數十名“協助執法”的保安。村民稱,強拆時,雙方發生口角,閔火員被打罵後癲癇病發作,被送醫搶救。
  接到情況反映,《法制日報》記者實地採訪發現,這起鄂州官方動用百人強拆一處違建的行政執法行為存在諸多疑點。
  一問保安有無“資格”動手強拆
  “拆房就拆房,怎麼來了那麼多人還打人、罵人?除了穿制服的,為什麼還要那麼多年輕後生來打架?!”1月8日下午,周屴村70多歲的劉爹爹、60多歲的繆爹爹談起幾天前的“強拆”,仍顯得有氣。
  村民們的敘述及現場手機攝像,還原了今年元旦期間發生在周屴村的一起“執法活動”。
  1月3日17時許,100多人駕幾十輛車突然闖進周屴村十五組偏僻的一角,強拆閔勛行、閔火員兄弟的違建。這100多人中,有約30多人身著制服戴頭盔手持大棒或鐵鎚,其餘都是些年輕人。現場還有人大喊:錘!錘!放開錘!
  從知情人提供的手機攝像可看出,違建遠未成型,是一剛挖出的農舍屋基。時間不長,屋基設施即被砸毀。
  閔家兄弟被多人控制仍力爭。雙方發生口角後,閔勛行被控制,閔火員被多人打倒在地。
  之後,有人報警。在鄂州市樊口派出所,有癲癇病史的閔火員發病,被急送醫院搶救。
  在鄂州經濟開發區綜合執法局,局長魏華和書記陳龍確認了當天的執法行動。
  對記者出示村民提供的現場一名佩戴頭盔、手持大棒“執法”者照片,魏華、陳龍及其他工作人員均表示不認識此人。而現場之所以出現100多人,他們表示是購買保安公司的服務“協助執法”。
  魏華、陳龍還確認,鄂州經濟開發區綜合執法局有行政執法資格的16人,加上市直駐點7人,一共有23人可以執法。
  “從已有事實分析,首先應關註強拆中‘保安’身份。有一點可以肯定,保安實施強拆的合法性存在疑問,更不要說打罵村民。”武漢大學憲政與法治國家研究中心研究員戢浩飛博士認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保安“協助執法”只能做一些執法輔助工作,而不能採取強制措施,更不能打罵執法對象。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林莉紅認為,行政執法過程中,可能產生衝突的、面對相對人的執法人員必須具有相應執法資格;對“協助執法”的單位和個人,要根據其協助執法的內容和對象來確定相應領域是否需要相應資質;“協助執法”後果,由行政機關擔責。
  二問上午發現下午強拆程序何在
  魏華和陳龍介紹說:1月3日上午,執法人員巡查時發現閔家搶建後即口頭制止,派出所長也出面了,違建戶給面子主動提出不做了;但到16時30分左右,他們發現違法建設仍在進行,遂全體出動強拆。
  對於是否有書面告知當事人,陳龍說沒有告知程序。
  戢浩飛分析說,強制拆除作為行政強制的一種,根據我國行政強製法的規定,應遵循“先禮後兵”,即先教育,執法相對人不聽,再下達正式行政執法文書限期停工或限期拆除,過期沒改正,才能採取強制執法,但要給當事人申辯機會。
  2008年8月19日,鄂州市政府發佈施行的《鄂州市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辦法(試行)》規定,城管執法機構對發現的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應當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施工,並同時下達限期拆除通知書,責令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強制拆除;對違法建設建至一層尚未蓋頂的,1至3日內拆除完畢,由一層建至二層的,3至6日內拆除完畢;建至二層以上的,6至10日內拆除完畢。
  戢浩飛認為,從鄂州這起強拆個案看,執法人員是否完整履行了法律規定的行政強製程序存在疑問,“像上午制止下午強拆,沒有給相對人一個合理的自我改正和申辯期,肯定是違法了”。
  “我國城鄉規劃法規定的‘拆除’、‘限期拆除’屬行政強制措施,應當按照行政強製程序作出相應行為。”林莉紅指出,從目前已知的事實看,執法機關起碼是沒給當事人申辯機會,顯然違法。
  三問緣何選擇性處理同村違建
  周屴村村民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當地沒有獲得審批建房子很普遍,不只閔家。村民還帶記者看了幾處據稱是違建的房子。
  在查看了《法制日報》記者出示的這些有違建嫌疑房子的照片,魏華局長稱:有的還得核實,有的已建成(強拆有麻煩),有的建設局已蓋章批准。
  戢浩飛分析說,目前,在控違拆違執法中存在一種“變相不作為”。“行政執法部門不積極發現萌芽狀態的違建,而是等這種行為已形成規模若糾正會有高額經濟成本、維穩壓力等,就通過罰款、補辦有關手續讓違建‘合法化’。最終受損的是法律權威、政府威信、公共利益。”他說。
  “建成拆除很麻煩,顯然不能成為執法部門不作為或慢作為的依據,違背平等原則。”林莉紅認為,當前,群眾對執法機關這種選擇性執法意見很大,行政機關長期如此會讓法律權威喪失、群眾跟風違法。
  到截稿時止,《法制日報》記者一直沒能查閱到魏華答應提供的購買保安服務協議。她先是以相關人員出去辦私事為由查閱不到,後來以要請示領導為由拒絕。
  鄂州經濟開發區綜合執法局與保安公司簽訂了一個什麼樣的協議?建設部門又是如何蓋章將違建變合法的?本報將做追蹤報道。
  本報鄂州(湖北)1月11日電
  (原標題:三問鄂州一起違建強拆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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